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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前学校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院部:教学保障与后勤管理中心发布时间:14.01.17

各院系、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管理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的通知》精神,消除校园安全隐患,保障学校财产安全,根据《关于学期结束工作和下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镇高专[2013]157)要求,学校决定在寒假前全面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
  各单位假期前要对全体师生员工开展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防诈骗、防传销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并认真细致地对所辖区域进行安全大检查。检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院系、部门安全自查。自查工作由院系书记、部门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应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自查重点包括安全防范制度和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及水、电、气等基础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离校前,要检查办公室、实验实训室等门窗是否关好,水源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切断。校内经营单位财产安全由经营单位自身负责(由其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并落实到位);教职员工个人的贵重物品不得存放于办公室;大学生创业基地贵重物品由学生自身妥善保管好(就业办负责安全教育)。各单位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逐一落实措施,逐一明确责任。对于检查出的问题能解决的,要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对依靠自身力量不能解决的问题,要以书面形式向学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各院系、各部门开展安全自查后应认真填写《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安全自查及整改情况登记表》,并于1月18日上午下班前将此表格通过办公平台发至保卫处吴建强。
  第二阶段:学校检查组专项检查。1月18日下午2:30,学校将组织校办、保卫处、后总、后管、学生处、实训中心、教务处、图书馆等部门,对重点要害部位和重要场所再次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需将填写《镇江高专重点部位和重要场所安全检查记录表》,并将表格上交保卫处存档备案。 
  附:1、《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安全自查及整改情况登记表》
  2、《镇江高专重点部位和重要场所安全检查记录表》 

                                                                     镇江高等专科学校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 镇江高专安全检查自查及整改情况登记表.doc
镇江高专重点部位和重要场所安全检查记录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