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发布院部:图文信息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发布时间:18.01.04
寒假将至,为了满足广大师生的阅读需求,图书馆定于1月8日开始寒假图书借阅。从1月8日起借阅的图书,请于下学期开学后一周内(3月12日前)归还,不作超期处理。逾期从3月13日起将按照规定作超期处理。
欢迎广大师生来馆借阅图书,特此通知,请各周知。
图书馆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