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查办公及附属用房的通知
发布院部:资产管理处、招投标办公室发布时间:18.04.23
关于清查办公及附属用房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落实行政办公用房面积占用的有关规定,全面梳理新校区各学院、各部门办公及附属用房(含会议室、资料室等)情况,以便做好新校区办公及附属用房统一调配和规范使用工作,现决定对新校区各学院、各部门办公及附属用房(含会议室、资料室等)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和上报阶段
各学院、各部门对本单位现有办公及附属用房(含会议室、资料室等)情况进行全面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楼栋号、房间号、面积、功能、使用人(管理人)(见附件)。请各学院、各部门于4月26日前将统计表(电子表格)从办公平台发送至资产管理处赵锡根。
二、清查阶段
学校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学院、各部门办公及附属用房进行集中清查,时间为4月27日—28日。
三、整改阶段
学校根据清查情况,对照有关规定,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发送至各学院、各部门。各学院、各部门于5月15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附件:办公及附属用房(含会议室、资料室等)统计表
监察室
资产管理处
2018.4.23
附件: | 关于清查办公及附属用房的通知.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