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发布院部:教学保障与后勤管理中心发布时间:09.06.10
公 告
各系、各部门及住家户:
为美化校园环境、规范停车秩序,充分发挥停车场地的作用,缓解停车难的矛盾;凡停放在校车棚(场)长期不用的废旧自行车,请车主在2009年6月25日前自行处理;否则,过期一律视为无主车处理。
望师生及住家户相互转告,特此公告。
镇江高专保卫处
2009年6月10日
公 告
各系、各部门及住家户:
为美化校园环境、规范停车秩序,充分发挥停车场地的作用,缓解停车难的矛盾;凡停放在校车棚(场)长期不用的废旧自行车,请车主在2009年6月25日前自行处理;否则,过期一律视为无主车处理。
望师生及住家户相互转告,特此公告。
镇江高专保卫处
200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