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账催欠通知
发布院部:财务处发布时间:09.12.08
各系部、各部门:
2009会计年度即将结束,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我校年终会计结算、清账工作在即:
一、债务偿还:按照市委、市府对工作人员拖欠公款进行清理的通知要求,请历史上在学校有借款记录的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务必主动于12月18日前到学校财务处柜台办理还款结账手续。
二、债权主张:请各部门负责人按照政策或合同规定,及时主张债权。例如,成教院分级或联合办学的序时收入、教务处(招生办)校外在籍学生的管理费、后管处先缴后返的建设项目配套费减免款等等,请大家各负其责,抓紧时间应收尽收,以免拖宕形成呆账、坏账。
特此通知
镇江高专财务处
二00九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