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英语等级考试临时身份证明的通知
发布院部:教务处、产教融合处、实验实训管理中心发布时间:09.12.16
各有关考生:
为了方便无身份证的考生参加英语四六级和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教务处将于12月17日(星期四)办理英语等级考试临时身份证明,凡遗失身份证来不及办理临时身份证的,或外地学生忘带身份证的考生可持本人照片和“镇江高专英语等级考试身份证明”表到格致楼601室杨康老师处办理。过期不予办理。
附:镇江高专英语等级考试身份证明(请下载)
附件: | 镇江高专英语等级考试身份证明申请表2009-12.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