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债权主张的通知
发布院部:财务处发布时间:13.12.03
各系部、部门:
2013年即将结束,按照上级有关年终会计决算工作的要求,我校年终会计结算、清账工作在即,希望大家配合支持。
请本年度或历史上在学校有借款记录的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务必主动于12月23日前到学校财务处办理还款结账手续。
请各部门各负其责,按照政策规定或合同约定,对分级或联合办学的序时收入、校外在籍学生的管理费收入、承包或租赁收入等等,及时主张债权,降低坏账风险。
特此通知
财务处
二○一三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