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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报销封面的通知

发布院部:财务处发布时间:14.02.22

各系、各部门:
  2014年2月24日起,我校报销时需增加报销封面。
一、报销封面的下载
  报销封面可从财务处网页相关下载中下载,也可从本通知的附件下载。
二、报销封面的填写
  报销封面中日期为填写封面的日期。
  用途为产生原始报销凭证的工作或项目。
  项目代码为上述项目或完成项目中某一工作的项目代码,若原始凭证分别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请分别使用报销封面。项目代码可从项目审批人(部门负责人或课题负责人)处获得,具体详见“财务信息综合查询系统使用说明”。
  借款为完成该项目或项目中某一任务,向学校财务处预先借过款;若有借款,则在“无”上划一\,并填写借款金额;若无借款,则在“有”上划一\。
  部门为项目管理的归口部门。
  经办人为项目实施人或到财务处报销的经办人。
  实报金额为经办人所附原始凭证金额与补贴总和。
三、其他说明
  报销封面一律用A4纸打印,虚线为裁剪线(一张A4纸可以做二个报销封面)。为保证财务凭证装订大小统一,封面高度不得超过12厘米,请勿随意更改封面设置。
  如有问题请咨询财务处。联系人:丁邦建,电话:88962939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4.2.21

附件: 报销封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