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关于上报2015年度院(系、部门)项目预算的通知

发布院部:财务处发布时间:14.12.01

各院系、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和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经费支出预算的申报、执行和控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学校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的完成,依据《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我校《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各系、各部门根据明年工作需要结合升本工作将明年需要立项及启动的项目提前考虑,并于今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预算和相关材料上报财务处,逾期将不予受理。特此通知。

  联系人:丁邦建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财务处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