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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院部:科技处、职业高等教育研究所、学报编辑部发布时间:24.12.06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见附件,以下简称《通知》),本年度高校哲社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
  1.检查范围:2023年立项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一般项目(含专题项目,下同),2022年及之前立项未参加或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
  2.检查内容及要求:项目负责人按照《通知》要求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并将纸质版送至科技处322室,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办公平台。
  二、结项验收工作
  1.检查内容:是否按照《项目任务书》完成研究任务并产生最终研究成果;主要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及社会影响;是否存在署名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或其他学术不端行为;经费开支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
  2.结项材料:本次结项材料请根据附件内《结项材料准备建议》的要求准备,并将纸质版送至科技处322室,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办公平台。
  3.2019年度立项的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本次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或未通过本次结项验收者,一律作撤项处理。
  三、材料递交时间
  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均在附件中,中检和结项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陈老师
                            科技处
                         2024年12月6日

附件: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