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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镇江市首批技术副总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院部:科技处、职业高等教育研究所、学报编辑部发布时间:24.12.23

各院部:
  根据《关于开展镇江市首批技术副总选聘工作的通知》(镇政科〔2024〕128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具有优良的政治素质和作风学风。
  2.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2年以上科研工作经历,具有专利等可授权、可转化的知识产权成果,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具备到企业开展柔性合作的时间和精力条件,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
  3.了解镇江当地产业发展情况,能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和团队科研优势,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取得成果、贡献特别突出者可破格申报。在镇院校兼职的企业科研管理人员不得申报。
  4.注重有位有为,技术副总实行聘任制,聘期两年。
  二、申报程序 
  2024年12月26日前,技术副总申报人按申报要求和岗位需求表(附件1)提交相关申报材料(附件2)一式三份到科技处321室,电子稿(附件2和附件3)发至联系人办公平台。
  联系人:刘福杰、吕丁丁
  联系电话:88962959

       科技处
    2024年12月23日

附件: 附件1、首批技术副总岗位需求表.rar
附件2-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