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留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的公示
发布院部:继续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5.03.06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等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5〕2号)的文件精神,我校就保留站点设置及开设专业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论证,经学校研究决定,对保留站点公示如下:
1、南京江南文化教育学校
2、苏州市吴中区优才教育培训中心
3、扬州市邗江区腾飞教育培训中心
公示期: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或电话向校纪委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反映。联系电话:0511-88962298,0511-88965266,13952886509。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2025年3月6日
附件: | 附件:镇江高专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汇总表-2025.3.6.xls |